115-2-醫學三-80醫學倫理
醫師對病人資訊守密,是治療關係中重要的基礎,且受倫理法律的規範。然而守密並非沒有例外,下列何種情境仍應嚴守守密義務?
A對非同住親友揭露病人HIV陽性檢驗之結果
B精神科病人透露極可能為真的預定攻擊計畫
C認知障礙的年長病人,有多處不明原因的傷痕
D法院或健康保險署調閱病人就醫資料
核心考點
醫師保密義務的例外:法律強制通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調閱、對第三人有明確迫切危險時的警示義務。除此之外,未經病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揭露病情,HIV 感染更屬特別保密事項。
醫師保密義務的例外:法律強制通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調閱、對第三人有明確迫切危險時的警示義務。除此之外,未經病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揭露病情,HIV 感染更屬特別保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