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醫學六-78醫學倫理
我國醫療法第63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主要係為保障病人之何種權利?
A生命權
B健康權
C自主權
D隱私權
核心考點
醫療法第 63 條手術同意書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要求術前充分告知並取得病人同意,保障的是病人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決定權,而非生命權或健康權。
醫療法第 63 條手術同意書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要求術前充分告知並取得病人同意,保障的是病人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決定權,而非生命權或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