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醫學五-79醫學倫理

李先生患末期腎病洗腎多年,1年前結婚並生有一女。妻子考慮活體捐腎給李先生,但妻子的娘家都反對。關於本案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最恰當?

A李先生結婚未滿2年,妻子目前捐腎不符我國法律
B妻子捐腎,李先生同意即可
C妻子捐腎需出具娘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D妻子年齡須大於18歲方可捐腎

核心考點

本題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活體捐贈(親屬間)的法定程序,特別是配偶捐贈需出具捐贈者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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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第 1 次 醫學五 第 79 題(醫學倫理) | Bear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