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醫學五-80醫學倫理

甲醫師具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心臟移植資格,到任至不具心臟移植資格的乙醫院工作,當乙醫院有器官捐贈者進行心臟捐贈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醫師具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心臟移植資格,可於乙醫院進行心臟之摘取、移植手術
B乙醫院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不可進行心臟之摘取、移植手術
C甲醫師在乙醫院不可摘取也不可移植心臟
D甲醫師在乙醫院僅可摘取但不可移植心臟

核心考點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器官摘取移植的資格要求不同——移植手術要求「醫師個人」與「醫院」均須經主管機關核定;摘取手術具資格醫師即可在捐贈者所在醫院執行,不要求該醫院另具移植核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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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第 2 次 醫學五 第 80 題(醫學倫理) | Bear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