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醫學三-80醫學倫理

40歲胰臟癌末期病人,呈現癌症惡體質(cachexia),因疼痛難以控制入住安寧病房。病人表示,弟弟最了解他,知道自己不願意急救的意願,並已預立弟弟為醫療委任代理人。若病人昏迷時,下列家屬簽具拒絕心肺復甦術的順位,何者正確?①父母②配偶③弟弟④成人子女

A①②③④
B②④①③
C③②④①
D②①④③

核心考點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若已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由委任代理人優先簽署;沒有委任代理人時,依法定順位:配偶 → 成年子女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簡化記為「配偶、子女、父母、其他」)。本題順位是 ③弟弟(醫療委任代理人)→ ②配偶 → ④成年子女 → 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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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第 1 次 醫學三 第 80 題(醫學倫理) | Bear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