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醫學六-78醫學倫理
28歲的佳華已有一個3歲的女兒,健康活潑,佳華的公婆一直希望她能再生一個兒子。佳華於6個月前懷孕,身體狀況及胎兒情形均很好,但她仍然擔心孩子是否正常。懷孕24週時要求婦產科醫師為她做羊水穿刺及染色體檢查,一週後染色體檢查結果顯示為XY,但有三個第21對染色體(trisomy 21),佳華和她先生討論後決定要墮胎。以下作法何者最不恰當?
A立刻依法進行墮胎手術
B向他們說明此時期胎兒出生後已有存活的機會及墮胎手術的步驟有那些
C照會小兒科醫師向他們說明唐氏症的罹病及心智狀況等
D轉介給社工師了解他們的想法,給予需要的協助
核心考點
這題考醫療倫理與病人自主:孕 24 週後的人工流產涉及已有存活機會的胎兒,醫師不應在病人情緒決定後「立刻」執行,而應提供完整資訊、諮商與充分的考慮時間,確保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